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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友集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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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友集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“一岗双责”意识,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,7月12日下午,良友集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,邀请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刘亚丽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。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监事会主席出席会议。 刘亚丽教授从国家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着手,分析了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的重大意义,强调了“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”“错责相当,宽严相济”“纪法贯通、法法衔接”等核心要义,通过厘清“违纪与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”“行政处分与纪律处分、政务处分”等概念,阐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主要内容,并对法条进行了详细解读。刘教授的精彩授课,不仅为广大党员干部上紧了纪律弦,也使大家深切感受到党纪国法既是“紧箍咒”,更是“保护伞”。 会议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进一步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,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同样适用,广大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要知法、守法,依法履职,依法行使公职权力,廉洁从业,始终做到心中有戒、行有所止,坚决守牢纪律红线和法律的底线。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学习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,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、带头遵守、带头执行,强化自我监督、自我约束。 二是广大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意识,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,规范从业行为,要以身边的案例警醒自己,存戒惧,守底线,清清白白做人,干干净净做事。 三是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,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,严格落实廉洁从业。灵活运用好“四种形态”,对苗头性的问题要早发现、早处理,对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,从严查处从严问责。 集团二级单位党政班子成员、监事会主席、财务总监、工会主席、党办负责人、纪检工作部门负责人、团组织书记,集团总部各部室正副职、助理及总部全体党员等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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