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静(作者单位:上海滨海古园)
我觉得设计是一种态度,它决定了作为设计师的创造力、学习能力。我觉得一个优秀的设计师,他的设计不论从整体和细节上都有自己的权衡,甚至是一个点,都会去找尽可能多的位置来供自己挑选。而在这不断地挑选的过程中也积累了自己的设计经验,虽然看着简单,可在以后的设计过程中,这些细节上的积累可以使自己节省时间。
设计是一种跳跃性或者是逻辑性思维的某种冲动,是大脑对思维的一种具像化,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创意,因为这种思维的方式,通过具体的表达成为创意,构造出具像的事物。从而达到唤醒观赏者的共鸣的目的。
设计是一种思维到具像的表达方式,简单也好,复杂也好,它只是为了实现思维的具像而存在的手段,所不同的只是方式而已,简单的几个字可以体现你的思想,或者一堆的图片加上几个色块也同样可以表达出你的思想。而设计能力的提高只是让自己多了几种表达方式,在找出自己习惯的表达方式后,进而开始完善自己习惯的方式。
我认为设计就是创新。设计就是追求新的可能。通过在单位的不断学习和实践,我对设计的认识也越发深刻了。设计最主要的是要有所创新,设计的东西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,能让人产生共鸣,觉得只有这样,才能更好为客户服务。
就像一则好的广告设计,公共播出后,就会引起大家的掌声。我觉得设计是与市场紧密联系的。图片设计的任务在传递商品信息,说服消费者达到促销商品,而图片创意的内涵与艺术创意的传神是绝对不相同的,图片创意不是客观对象的艺术再现,不是作者主观情感的视觉化,而是对事物理解的进行表现,创造一个求新、求奇、求异、真实的能准确传播信息,传达商品内容的图形视觉语言的图象艺术。塑造的目标是消费者个性,心理活动的意境,创造一个鲜见奇特极有意趣图形引起购买者的兴趣,使商品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,建立一种消费观念。
一幅成功的墓型创意,新奇的构思,浓缩的个性表现,是设计师必先考虑的问题。除了有新奇的构思,浓缩的个性化表现之外还要根据消费者心理需求和接受的程度,以及消费者层次来决定图形的表现手法。不论什么手法,图形必须要新奇、典雅。
设计作为造物的艺术,功能和形式必然是合二而一的。没有功能的形式设计是累赘的装饰品,而设计又不同于艺术,必须要体现出他的功利性,在使用中体现设计的价值。使用过程中让使用者感受到设计的精巧而产生愉悦感,同时将这种愉悦感升华为一种审美意象,伴随着对形式美,附加价值的欣赏,从而达到全方位的愉悦。这种全方位的令人愉悦,才真正体现出“设计为人”的思想。
总之,对于设计,它需要有创意,有想象力。同时我觉得作为一个设计者,所了解的知识范围要广,不只要了解设计的历史,现在,对其他方面的知识也应有所学习。多看书,多积累,我觉得对于自己的创作会有帮助,同时可以激发自己的设计灵感。